為落實污染防治攻堅戰要求,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提升綠色發展水平,助力生態文明建設,根據《海淀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海行規發〔2019〕8號),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指導思想
堅持綠色發展,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污染減排的總體部署,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有效控制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氨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保障環境安全為重點,推進“十三五”減排項目建設,力促減排目標的實現。
二、支持范圍及補貼標準
(一)支持范圍
1.工業企業減排項目。通過新安裝污染治理設施或進行污染治理設施提升改造,達到國家及北京市最新排放標準并產生減排效益的印刷、工業涂裝、有機化學品制造等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重點行業工業企業。
2.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減排項目。通過新建或提升改造,達到國家及北京市最新排放標準并產生減排效益的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城鎮污水處理廠、工業廢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垃圾處理廠、危險廢物處置廠、醫療廢物處置廠)。
3.餐飲服務業減排項目。通過新安裝污染治理設施或進行污染治理設施提升改造,同步安裝前端在線監控設備并納入海淀區餐飲業廢氣凈化設備運行狀態監控平臺監控的餐飲(物業管理)單位、污染物排放達到《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1488-2018)要求的,對其在線監測設備予以補貼。
各級財政保障的機關事業單位不在補助范圍之內。
(二)補貼標準
1.工業企業減排項目、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減排項目
給予每家企業(單位)新安裝污染治理設施或進行污染治理設施升級改造總投資額30%的資金補助。
2.餐飲服務業減排項目
(1)2018年1月8日北京市《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1488-2018) 公布后,至2019年12月31日前通過安裝或提升改造高效油煙凈化設施,且安裝狀態監控設備,單臺監控設備金額低于7500元的,以實際金額領取補貼;單臺設備高于7500元的,補貼金額為每臺7500元。
(2)2018年1月8日北京市《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1488-2018) 公布后,至2019年12月31日前通過安裝或提升改造高效油煙凈化設施,且安裝三項污染(油煙、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濃度監控設備,單臺設備金額低于29500元的,以實際金額領取補貼;單臺設備高于29500元的,補貼金額為每臺29500元。
(3)無論采用上述實際金額或定額補貼何種方式,每家單位補助資金額度不得超過污染治理設施總投資額(含新裝或升級改造治污設備和安裝在線監控設備)的30%,超過的按照30%給予補貼。
三、申報條件
(一)項目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項目建設地點在海淀轄區內,在海淀區辦理工商注冊、稅務登記手續。
(二)本期征集項目時間:工業企業為2019年-2020年6月30日竣工的項目;餐飲業為2018年1月8日至2019年12月31日竣工的項目。
(三)已獲得區級其他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再重復獎勵。
四、提交材料
(一)海淀區2020年減排專項資金申報書(工業企業填報申報表及項目分析報告,餐飲服務業只需填報申報表,有關要求詳見附件1)。
(二)單位合法性材料:工商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餐飲單位另需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三)承諾函(詳見附件2)。
(四)法人授權委托書、身份證復印件。
(五)各類項目所需的其它相關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1.工業企業減排項目所需材料:
(1)有審批權限的生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整體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批復文件;
(2)環保竣工驗收批復;
(3)治理或改造項目方案、合同及發票;
(4)設備安裝或改造前后的對比照片、安裝或改造的施工照片;
(5)設備安裝或改造前后的廢水或廢氣排放檢測報告;
(6)項目完工的相關證明材料。
2.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減排項目所需材料:
(1)有審批權限的生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整體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批復文件;
(2)環保竣工驗收批復;
(3)新建或提升改造項目方案、合同及發票;
(4)設施改造前后對比照片、項目施工照片,新建設施的施工及完工照片;
(5)設備安裝或改造前后的污染物排放檢測報告,設施建成后的驗收檢測報告;
(6)項目完工的相關證明材料。
3.餐飲服務業減排項目所需材料:
(1)項目單位環評、審批、驗收或備案登記手續;
(2)油煙治理設施及在線監控設施采購、安裝合同及購買發票;
(3)餐飲廢氣監測報告。報告須含油煙、顆粒物和非甲烷總烴三項污染物,日期為2019年1月1日后,且由具有CMA檢測資質單位出具;
(4)餐飲服務單位與在線設備供貨商或專業公司簽訂不少于3年的在線設備運維合同;
(5)油煙治理設施及在線監控設施安裝完畢的現場照片;
(6)平臺聯網證明材料。油煙排放在線監控設備已聯網的截圖照片(由平臺建設方提供);
(7)驗收記錄。
五、資金申報及審核程序
1.申報時間: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 6月30日。
2.網上申報。申報單位需登錄海淀區專項資金統一申報
平臺進行網上申報。
申報平臺入口:hppt://bjhd.gov.cn/zxzj/(海淀區支持核心區自主創新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平臺)
申報單位通過申報平臺在線填寫注冊信息,按注冊的用戶名密碼登錄申報平臺,選擇“我要申報”欄目,按要求進行填報,并上傳相關附件;受理部門根據項目申報條件對企業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
申領原則“誰付費,誰申報”。共用排煙管道的餐飲服務單位安裝前端在線監控設備的,委托一家單位或由物業管理單位進行申報。
3.報送材料。網上申報通過后,申報單位將網上審核通過的正式材料,一式兩份裝訂成冊(封面加蓋單位公章)。工業企業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報送區生態環境局(地址:萬枊東路光大花園2號樓204室,電話:82571519),餐飲等三產服務業報送至區生態環境局綜合執法大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東北旺路29號首農藍海中心B座6層,電話:82781390 )
4.專家評審。對有需要專家評審意見的項目,由區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第三方現場評審,出具審核意見。
5.部門聯審:結合項目申報和資金情況,廣泛征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形成專項資金支持初步方案。
6.網上公示:專項資金支持方案上報區政府,經審議通過后,通過區政府網站面向全社會進行公示。
7.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后,區生態環境局履行資金撥付程序。
六、其他事項
(一)資金的審批撥付程序及監督管理,按照區財政相關規定執行。
(二)未盡事宜請參照《海淀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相關條款執行。
(三)區生態環境局對本年度申報指南擁有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