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發改〔2021〕912號
各區發展改革委、統計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局,各重點用能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及以上的用能單位為重點用能單位。本市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費總量約占全市能源消費總量40%,做好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對提高全市能源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具有重要意義。為做好2021年重點用能單位節能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1年北京市重點用能單位
2021年,全市共有509家重點用能單位(詳見附件)。其中,年綜合能源消費量超過10000噸(含)標準煤的重點用能單位239家,年綜合能源消費量在5000噸(含)至10000噸(不含)標準煤的重點用能單位270家。
二、相關工作要求
(一)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報送和審核
2021年7月23日前,重點用能單位完成本單位用能狀況分析、評價,并登陸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門戶網站,點擊進入北京市重點用能單位能耗數據報送系統(以下簡稱“報送系統”),在線填報和報送2020年能源利用狀況報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要求,為確保相關工作中嚴格保守國家秘密,重點用能單位在填報和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時應不含涉密事項(包括保密項目、保密部位等)的能耗。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核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0噸(含)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各區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審核本區域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含)至10000噸(不含)標準煤的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審核工作應于2021年8月6日前完成。
(二)能源管理負責人備案
2021年7月16日前,新增重點用能單位以及能源管理負責人姓名和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發生變化的重點用能單位,需通過報送系統在線填報和報送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負責人備案表。
2021年7月30日前,各區發展改革部門應完成本地區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負責人備案工作。
重點用能單位由于破產、兼并、改組改制以及生產規模變化和能源消耗發生較大變化,或按照產業政策需要關閉的,由各區發展改革部門對名單進行調整,并報市發展改革委備案。
(三)組織開展專題培訓
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將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報送、能源管理負責人備案和能源消費統計等相關工作開展專題培訓。各區發展改革委、統計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局應加強本地區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管理和能耗分析,及時將重點用能單位關停并轉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北京市重點用能單位名單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統計局
2021年6月23日